银监会将简化外资银行业务审批程序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04-09-29

2006年底我国将全面向外资银行开放人民币业务。日前在北京科博会“国际资本的中国战略”高层论坛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史纪良介绍了我国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进程和进一步简化外资银行有关业务审批程序的增况。

史纪良表示,最近银监会决定将外资银行设立分行及代表处的审批程序,由原来的经当地银监局转报银监会的方式,改为直报门监会审批;将外资银行更换分行行长和代表处首席代表的任职资格审核权限下放给所在地银监局。这些 改革的目的完全是为了方便外资银行、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史纪良说,在银行业对外开放的过渡期内,国有商业银行更应加快改革步伐以适应竞争和挑战。史纪康透露,通过注资和股份制改造,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在2007年前要在净资产回报率、净资本回报率,成本收入比、不良资产率、资本充足率、风险集中度和拨备覆盖率7大指标方面达到世界排名前100家大银行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