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获批
2008年3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这一综合保税区位于滨海新区内天津港保税区的空港物流加工区,规划面积195.63公顷,实行封闭管理。
天津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的功能和有关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等业务,拓展相关功能,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
其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区保税;货物出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国内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