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出台六项新措施落实"服务月"工作
栏目:财经资讯 发布时间:2008-07-18
市公安局出台六项新措施落实"服务月"工作 从市开放办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市公安局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认真查找办事流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
 
    市公安局出台六项新措施落实"服务月"工作


       从市开放办获悉: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市公安局借鉴国内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对本部门的审批事项进行细致梳理,认真查找办事流程、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制定出台了六项具体新措施,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


一、建立方便企业办理机动车车务手续的相关措施。

1、是实行办理车务手续预约服务制度。需要集中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车务手续的企业可通过电话预约和上门预约的方式向所属车管所提出办理申请,由车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上门服务或在车务手续办证大厅开辟专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2、是在各车管所指派专人负责全程引导外地企业办理车辆异地委托检验等相关手续。
3、是缩短企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企业所属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对能够出具合法、有效机动车注册登记凭证的企业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的,车管部门的办理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企业职工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且考试合格的,车管部门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由原来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缩短建筑消防审批时限。

在建筑消防审批上,消防部门将公安部规定的“一般工程10个工作日”、“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2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30个工作日”的审批时限,全部压缩至6个工作日内完成,进一步提高消防审批效率。

三、改进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审批工作。

1、是将原来每周评审3至4家新建、改建金融机构增加至每周评审10至15家。
2、是保证每周召开一次评审会,完成对本周内受理的审批事项的评审工作,并为评审事项较多的金融企业提供上门评审服务。
3、是将该事项的行政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17个工作日内完成。
4、是在互联网上公布审批要件、时限等,并将相关审批规定印发金融企业,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

四、简化蓝印户口受理审批环节。
 
    将原来由市局户政部门为批准蓝印户口人员发放《蓝印户口簿》、《登记蓝印户口通知书》、《城市建设费缴款书》,改为由分局户政部门直接发放,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方便群众。

五、在安防工程行政审批上实行审批事项网上公开制度和行政许可审批不予受理告知制度。
 
    市局在天津安防网上公布《安防企业备案登记证》、《安防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以及技防系统开工审核、竣工审验的行政审批指南和申报表格等内容,方便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对未通过审批的项目,制作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注明审批批驳原因及需补报的相关材料,并将该通知书在天津安防网公示,以便企业补充材料,尽快完成审批。

六、推出服务出租汽车行业七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