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2005年利用外资做好三方面工作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5-02-16

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5日在中外零售企业高层对话论坛上说,回想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三年的历程,中国零售企业不但经受住了开放的冲击,而且在竞争中得到了发展、壮大,确实出现了一个创造共赢的局面。新的一年中,在商业利用外资方面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第一,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不断优化利用外资的结构。

黄海说,随着世界经济新一轮的发展,服务业已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重点。在新的一年中,要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继续扩大利用外资的范围。根据入世承诺,从去年已经取消了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的地区、数量和股权的限制,而且对一些重要的商品如成品油等,也已经允许外商进行经营。今后要按照中国入世的承诺进一步放开,目前还仍然保留着数量不多的个别商品的限制。

同时,要吸引外资投向我国目前在商业结构调整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比如鼓励外商投资东西部的商业设施、现代农产品流通、社区服务业等,通过政策引导,提高外商投资质量,优化外商投资结构,促进国内流通产业的升级。

第二,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加强对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的管理。

黄海说,尽管中国取消了对外商投资零售企业的数量、地区和股权限制,但仍然实行审批制。这种审批和以往的审批有很大区别,就是依照行政许可法进行。通过这种必要的审批,辅之以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重点引导外商投资向中国零售业比较薄弱的方面发展。

今后将把城市的商业网点规划作为控制中国零售企业发展,包括外商投资零售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依据。在开设商业企业、增设商业网点的时候,也要考虑对土地、资源、环境的保护和管理。按照国际惯例,发达国家都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在商业开发同时,注重对土地、资源、环境、交通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要抓紧用好加入世贸组织后所剩不多的“过渡期”。

黄海强调,要增强竞争力,提高对外开放中的抗风险能力。根据中国加入世

贸组织的承诺,从分销领域而言,可以说大部分承诺现在都已经实现,目前只是在极个别商品方面还保留了两年的过渡期。因此,要充分利用不到两年的过渡期,加快商业企业的改革、重组。

目前商务部已经组织专家,对一些列入重点流通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研究。要在符合WTO原则的条件下,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争取能够支持一些大型流通企业做大、做强。特别是要做强,在做强的基础上做大。目前有少数流通企业,因为过分考虑快速发展,导致资金链条出现问题,最后引起了很大的社会振荡,对企业、消费者、社会都带来了一些不利的影响。

在此次论坛上,记者了解到,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截止到200410月底,商业领域累计外商投资注册资本金实际投入8.4亿美元,营业面积600万平方米,一共批准了108个分销领域的公司,各种分店3361个。这个数字,如果与200410月底我国累计使用外资5552.5亿美元相比,应该说商业利用外资只占0.15%。从市场份额来看,2004年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中国市场上的份额大致在3%4%左右,所以无论从投资额、还是从市场份额来看,对中国企业没有带来巨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