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不再鼓励外资介入部分重要矿产资源开采
栏目:协会新闻 发布时间:2007-11-08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1031日发布第57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07121日起施行。200411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同时废止。

新《目录》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修订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求,引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政策措施。对搞好宏观调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将发挥积极作用。